2007年2月9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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群众利益无小事 “三项承诺”抓落实
天台县法院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和谐
本报通讯员 周志强 梅明赞 本报记者 蒋东晓

  天台法院在县委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紧扣“公正与效率”的工作主题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,全力抓好审判执行、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,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。

  稳定压倒一切  调解促进和谐
  该院坚持“严打”方针,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,牢固树立“稳定压倒一切”的思想,与公安、检察机关密切配合,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,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305件,判处犯罪分子1921人,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287万余元。
  首先,他们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,审结此类案件449件,判处犯罪分子676人,其中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28人,案件当庭宣判率为96.8%,平均办案周期14.6天。其次是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,审结诈骗、偷税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案件45件,判处犯罪分子51人,有力地维护了该县的市场经济秩序。再是依法严惩贪污、商业贿赂、挪用公款等犯罪,审结此类案件25件,判处犯罪分子43人。同时,为净化社会风气,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他们有力打击涉黄、赌、毒犯罪,审结贩卖毒品案件9件10人,赌博案件20件45人。他们尊重民意,化解纠纷,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的调解工作。四年来,共合并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320件,其中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并履行的有297件,占92.8%,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652万余元,有效地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。
  针对社会转型期矛盾多样化、复杂化的特点,该院充分发挥调解职能,大力加强民商事、行政审判工作,共审结此类案件7349件,解决诉讼标的总金额1.56亿余元。他们强化“群众利益无小事”的理念,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、行政纠纷案件,依法审结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、损害赔偿、劳动争议等案件2972件,努力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树益,促进社会和谐。该院行政审判注重保护诉权,并通过审判活动帮助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的工作经验,在2003年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介绍。他们重视加强诉讼调解,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四年来,有3134件案件通过调解或和解方式结案,占结案总数的45.32%。在审理社会影响较大集团诉讼案件时,认真做好汇报请示和沟通协调工作,做到“案结事了”。他们以落实省高院“三项承诺”为载体,努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,制定了《关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服务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关于落实“三项承诺”的工作意见》等措施,并认真抓好落实。为加强诉讼指导,他们向案件当事人发送《诉讼指南》、《诉讼风险提示书》等。为落实司法救助制度,对209件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,依法实行缓交、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,共累计减、免诉讼费用58.2万元,使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。他们还建立巡回审判制度,在各业务庭和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,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,实行上门立案、就地开庭等制度,方便群众诉讼。
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《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》精神,他们加大工作力度,清理执行积案,共执结诉讼案件、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案件以及仲裁裁决等案件8025件,实际到位执行款总额金额1.13亿余元。他们坚持审执兼顾,提高自动履行率。通过加强诉前、诉讼保全等工作,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的案件占应执行案件总数的21%。他们突出工作重点,加大执行力度,根据一个时期的执行难点和重点,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、党员干部等特殊主体案件,劳动争议仲裁案件,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,计划生育非诉讼行政案件等几类重点案件的专项集中执行活动。其中,由于该院重视计划生育非诉讼行政案件执行并取得明显成效,2006年5月被省人事厅、省计生委评为浙江省“十五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集体。他们还争取外部支持,改善执行环境,主动向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及有关部门领导汇报和沟通执行情况,争取重视和支持。该县委还专题召开执行工作座谈会,各乡镇(街道)分管政法领导被聘为法院执行联络员,各乡镇(街道)、部门协助执行情况被纳入全县综治工作考核内容。对典型案件的执行,他们还邀请有关人大代表现场监督,帮助执行人员排除干扰和阻力。该院继被评为首批“全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”后,又顺利通过省高院组织的回头看考核验收。
  为加强立案信访,搞好审判监督,他们加强立案大厅建设,简化立案手续,实行立案、缴费、送达一条龙即时服务。四年来,该院共接待群众告诉案件9130(件),经审查依法及时予以立案8815件。他们很重视涉诉信访工作,坚持院领导每周一信访接待制度,并出台《判后答疑释理制度》和《专项督查实施办法》,强化信访案件的督查,做好服判息诉工作。他们重视审判监督工作,对提出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,认真进行审查、依法纠错,共办结申诉复查案件106件,决定再审案件21件,其中经再审依法予以改判的15件,维护了申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同时,加强案件质量评查,实行每月质检通报和点评制度,强化办案质量意识。该院总结的审判监督工作经验,先后在2002年、2004年、2006年全省审判监督工作会议上作了典型介绍。
  他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,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,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,通过诉讼指导、上法制课、选择典型案件公开报道等多种形式,以案说法,以案普法。并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问题和管理漏洞,提出司法建议42份,对预防有关部门工作失误发挥了积极作用。他们认真贯彻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》,积极指导和支持人民调解工作,建立了未成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员制度,更好地落实教育、感化、挽救的方针,促进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,并做好缓刑犯的回访考察工作,预防和减少归正人员重新犯罪。

  推进法院改革  树立公正司法
  他们稳步推进法院改革,理顺各项审判关系。该院为改革完善机构设置,整合司法资源,成立执行局,充实执行力量,将分散在各审判业务庭和人民法庭的执行工作统一归口执行局实施,提高执行工作的整体协作能力。积极推进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,调整了人民法庭的布局设置。单独设立监察室,加强纪检监察工作;单独设立行政装备管理科,加强后勤保障服务工作。
  同时为改革完善审判方式,规范司法行为,他们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,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一律公开审判。并全面推行以公开举证、辩论、认证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,制定刑事审判《庭前证据展示》、《判前评断操作规程》、民商事审判《案件繁简分流标准》、《适用普通程序审判操作规程》等制度,规范法官庭审行为。对行政审判,他们积极推进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。他们严格执行法官开庭穿法袍、用法槌制度,树立法官良好形象,维护法庭尊严。他们还加大裁判文书改革力度,通过制定《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标准》,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和逐步推行裁判文书公开查阅等做法,提高法官制作裁判文书的水平。
  为改革完善审判管理,促进司法公正,他们还加强审判流程管理,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,实行全院统一立案,并对案件审理的不同阶段进行跟踪,保证审判活动有序进行。他们还加强审(执)限管理,建立审(执)限警示、催办和通报制度,对申请延长审(执)限的案件,实行由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、跟踪督办制度,杜绝办案超审限。为加强审判指导,他们建立院、庭长带头办案制度。四年来,院、庭长共审结各类案件3727件,占总数的42.44%。他们还出台了《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》、《出警令》等制度,做好审判的保障工作。
  
  提高队伍素质  加强廉政监督
  该院积极探索提高队法官伍素质的有效途径,以加强职业化建设为主线,强化职业意识,培养职业道德,提高职业才能,树立职业形象,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、业务精通、作风优良、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。
  他们以开展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,进一步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,深入开展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、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主题教育活动,着力在解决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问题上下功夫,树立司法为民、文明办案的思想,增强政治意识、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。该院党组自1999年起连续七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单位。他们结合“公正与效率”司法大检查、“规范司法行为,促进司法公正”的专项整改、“建设五型机关,提升执行力”和司法规范化建设等活动,着力解决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。广大干警通过学习教育和努力,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,审判纪律进一步增强,审判作风进一步改进,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。四年来,该院先后有21个集体和26名个人受到省、市、县表彰。
  他们还认真抓好专项培训工作,共选派干警参加国家法官学院和省法官学院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班102人次。并继续开展在职学历教育,又有18名干警获得法律本科学历,目前全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占67.5%。他们还强化岗位练兵,组织开展庭审考核、办案竞赛等活动,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。并重视司法调研,认真办好《审判与研究》等刊物,规定中层以上领导和选任审判长每年至少发表一篇理论文章,该院汇编的《办案心得》调研文集,去年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。
  为推进廉政建设,纯洁法官队伍,他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,定期召开执法执纪监督员、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员、人民陪审员、离退休干部座谈会以及半年一次的党风廉政专题分析会,抓好苗头性问题的解决。为带头做好廉政建设,院党组和班子成员公开向社会作出五项廉政承诺。他们还落实审判回避制度,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。并实行审判长选任制,逐步推行精英审判。该院实现了连续五年无违法违纪的工作目标。
  近年来,该院还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,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,认真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刑事、民商事情审判情况,向县政协常委会专题通报执行情况,并认真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。他们还注重加强与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联系,主动听取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,在“两会”期间安排中层以上干部到各代表团听取审议法院报告的意见,并及时汇总抓好整改。他们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、提案,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10件,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复。并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审判制度,共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审判案件60件137人次,执行听证案件5件20人次。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重视支持下,该院认真落实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》,精心从各阶层中选聘了16位人民陪审员,共参与审判案件43件52人次。